
近期,为配合新修订的《专利审查指南》实施,国家知识产权局对业务调整涉及的10份专利申请请求类表格进行相应修订。修订后的表格自2026年1月1日起正式启用。值得注意的是,其中4份专利代理委托类表格中均增加了“专利代理师签名”栏,要求承办代理业务的代理师必须手写签名或者加盖签名章。这一调整从程序和形式上进一步明确了代理师的签名责任。

4份表格增加“专利代理师签名”栏
在2025年12月发布的《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专利和商标代理机构全面自查整改工作的通知》中,“未落实专利代理师签名责任”也被列为8类重点自查整改任务之一。

自查整改通知签名责任相关内容
那么,为何落实签名责任这件事如此重要,要通过多项措施进一步夯实?记者围绕这一问题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有关业务部门了解情况。
据介绍,专利代理的核心价值,在于将创新成果转化为受法律严格保护的财产权利。这一过程涉及大量法律文书的撰写与审核,专业性强,具有较高的执业门槛。然而现实中,部分代理机构在落实代理师签名责任时流于形式,默许、指派代理师在未经其本人撰写或者审核的专利申请等法律文件上签名,导致责任主体模糊、管理层层失守,进而衍生出质量失控、严重损害委托人利益等问题,必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行政处罚释放明确信号
记者了解到,近期,国家知识产权局对22家专利代理机构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其中17家机构涉及未严格落实代理师签名责任,占比接近80%。“签名”的代理师多为“挂证”人员,未实际参与相关专利申请撰写或者审核,有的甚至被冒用签名。
此次被处罚的河北某专利代理机构除代理大量非正常专利申请外,还冒用已离职代理师杨某的名义在专利申请文件上签名,导致杨某成了一系列非正常专利申请的“签名”代理师。最终,这家机构的行为被认定为属于《专利代理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五)项规定的“疏于管理,造成严重后果”的违法行为,严重扰乱专利工作秩序,损害委托人利益,被依法吊销了执业许可证,并被列入市场监督管理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上述处罚决定释放了明确的信号:代理师签名责任绝非形式,而是必须严守的执业红线与法律底线。疏于管理、纵容代替签名甚至冒用签名等行为,将面临严格的行政处罚与信用惩戒。
签名责任筑牢诚信根基
此前,对于专利代理师签名责任已有一系列明确规定。《专利代理条例》第十六条规定,专利代理师应当对其签名办理的专利代理业务负责。《专利代理管理办法》第五十一条进一步明确,专利代理机构默许、指派专利代理师在未经本人撰写或审核的专利申请等法律文件上签名,严重损害当事人利益的,属于“疏于管理,造成严重后果”的违法行为。同时,该办法第五十三条也赋予代理师拒绝在非本人办理的法律文件上签名的权利。
上述规定共同构成了签名责任制度的基础,既明确了代理师个人的执业责任,也规定了代理机构的管理义务,从而在制度层面为规范执业行为、保障服务质量提供了依据。
近期,国家知识产权局从签名环节入手,采取多项措施,重申了代理机构必须严格落实代理师签名责任,强调机构必须严把申请质量关,真正将责任落实到人。
对于代理师而言,签名既是一份专业承诺,也是一种执业保护,代表本人对申请文件真实性、撰写质量和法律效力的确认与担当,也是职业荣誉感和执业责任感的重要体现。
对于代理机构而言,严格落实代理师签名责任意味着要建立严格规范的内部管理制度,杜绝随意指派、冒用签名等管理漏洞和违规行为,真正做到敬畏规则、压实责任,将服务质量把控贯穿于代理服务的每一个环节。
专利代理行业实行的是机构与人员“双准入”,不仅设立专利代理机构需要行政许可,专利代理师也需经过严格的资格考试和资质认定。只有专利代理师亲自撰写或者审核专利申请等法律文件,才有权签名,只要专利代理师签名就要承担责任。严格落实专利代理师签名责任,是规范执业行为、提升代理质量、维护行业诚信的关键一环。随着相关政策举措落实落地,相信在不远的将来,专利代理行业将更好保障委托人合法权益,维护行业公信力,加快实现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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